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夺命三剑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若有一天,你从梦乡醒来,发现自己倒在血泊中。你千万不要害怕,也不要气馁,更不要放弃!因为,你手中还有剑。你一定要勇敢地站起来,告诉自己……绝不能再倒下!...
“夕阳无限好,一刀断黄昏”。
夕阳西下,刀身闪闪发亮,射出万道光芒,似欲斩断这无边无际的黄昏。
夕阳一刀。
万雄天凭借着这一刀,创立“夕阳山庄”,一路遇神杀神,遇佛杀佛,所向披靡。仅仅一年间,一举吞并了中原十数个大门派、大世家,震动整个江湖。
而现在,只要他打败了面前的这个人,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,随时都有可能自己倒下的老人,他便可以雄霸中原,名正言顺地坐上盟主的宝座。
他现在心情很激动,只要再挥下这最后一刀,便可以拥抱整个人间,一片锦绣山河将迎面扑来。
最后一刀。
是的,最后一刀。
但他也知道这一刀绝不能随意挥下,而且必须要谨慎地挥下,否则,迎面扑来的将是……
死!
死,并不可怕,对于一个七十九岁,身经大小八百余战,无数次从鬼门关前走过的人来说,死就像是门前的地板,每日开门都可看到。
枯枝摇曳。一片落叶飘摇而下,一波三折,最终悄悄落在扇子上。树叶缓缓旋转着,宛如有一具骷髅,在漩涡中伸爪爬行。
老人目光如炬,轻捋胡须,嘴角露出一丝隐藏得极深极深的微笑。胸有成竹的微笑,自信的微笑。
他的确该有自信。“千鬼扇”南宫鹤龄的名头,数十年来响喻江湖,屹立不衰。“神扇一开,千鬼追魂”,一柄折扇,从姑苏到中原,从中原到八方,打遍天下无敌手。折扇轻挥,樯橹灰飞烟灭。“天下第一”,实至名归。
南宫世家稳坐中原,梦里都从未有人敢对它垂涎半分。
“南宫老头多年霸占‘天下第一’的头衔,难道还没有觉得腻吗?”万雄天的目光讥诮而谨觉。
老头从容一笑:“‘天下第一’,人人梦寐以求,也是老朽毕生所求,腻与不腻,万庄主认为呢?”
的确,“天下第一”,就算是带着这样的头衔一起走进地狱,都不会有人觉得腻。
万雄天点点头,表示明白,忽转言道:“但我却觉得腻了。”
老头从容笑笑,似乎在说:“这本就是你的命,你不腻都不行。”
“但今天以后,我的腻将宣告结束。”万雄天信誓旦旦道。
“你觉得你有这个能力?”老头不太相信。
“你觉得没有?”万雄天没有直接回答,只是巧妙地绕开。他当然知道,无论谁都没有这个把握。若不是他急功近利心切,也断不会今日前来挑战,完全可以在家苦练数年再来,也未有不妥。
他的刀法已臻绝顶,刀气纵横千里,所向无敌,但面对眼前这位泰然自若的老人,恐怕只不过是“小小把戏”而已。
“西南字家,万庄主以为如何?”老头问。
万雄天稍加回忆,不以为然道:“西南字家,历来雄踞一方,剑术自有其妙处,但能败给西北丁家,想必不足挂齿。”
老头又问:“西北丁家,则如何?”
万雄天道:“西北丁家,刀法精绝,领袖一方,但终败在东南‘龙凤山庄’龙永侯剑下,不值一提。”
老头道:“‘龙凤山庄’呢?又如何?”
万雄天略有思索,道:“‘龙凤山庄’数百年基业,根基稳固,实力雄厚,且龙永侯晚年所创‘夺命三剑’出神入化,终其一生未尝一败,只与阁下天山一战打成平手,并称‘天下第一’。只可惜老天有眼,已将他和他的剑术送入阎罗殿了。‘龙凤山庄’已一蹶不振,无须挂怀。”
老头道:“老朽呢?”
万雄天悚然一惊,登时哑口无言。立马紧握刀柄,提高警觉。当年天山一战,武林两大巅峰高手大战三日三夜,最终打成平局,齐享“天下第一”美誉,成为武林经典传奇,可知二人武功之高,实非想象力所能及。见老头渐渐面露得色,万雄天慢慢强迫让自己放松。
“阁下的‘魔踪鬼步’与万某的‘夺魂挪影’,相比如何?”万雄天又转移答题技巧,道。
老头轻捋胡须,微微一笑:“均是绝顶步法,难分伯仲。”
万雄天也微微一笑,道:“阁下的‘鹞翔九天’与万某的‘鹜飞千里’相较,又如何?”
老头面带笑容:“皆为绝顶轻功,不相上下。”
万雄天底气有加,继续问:“阁下的内力与万某的内力比较,则如何?”
老头乍然动容。
须知擅使重兵器者,重在雄浑内力,以劈出万钧不挡之势;而擅使轻兵器者,重在手法灵活及招式变化,以出奇制胜,故使用这类兵器的,较少有人肯花太多功夫修习内力。显然,老头便是这后一种。不过,有一点不同的是,他已活了七八十岁,就算再不用功,也总与普通活了四十多岁而用功的人所花的功夫相差无几。
于是他又缓捋胡须,道:“平分秋色。”
万雄天露出了满意的笑容,这已足够令他满意了。因为现在唯一剩下的便是扇术与刀法,这一点各家自有算盘,若非俱已领悟透彻,臻至上乘,谁敢来此一博?现在,只要在信心上战胜对手,便能在刀法上赢得胜券。
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无边落木萧萧而下,叶子似蝴蝶般,翩翩起舞,纷纷落在湖里,激起千层涟漪。“天湖之战”,亦必将成为武林经典。
残阳如血。
刀光闪烁,熠熠生辉,光芒夺目而耀眼;扇子上的树叶缓缓旋转着,鬼唳之声,仿佛自深谷暗壑中隐隐传来。
两个人木立着,良久良久,谁都没有先出手。这一出手,将决定人生的命运,甚或生死。这一出手,胜者将大展宏图,败者将生死难眠。
突然,扇子一挥,同时他的身子敏捷倒纵一跃,“鹞翔九天”,老头南宫鹤龄已先出手。
只见扇子上的树叶漩涡向前飞出,瞬间变大,形成一股飓风。自飓风中,迅速爬出无数骷髅,张牙舞爪。霎时天昏地暗,漫天遍地尽是骷髅,鬼哭神嚎,唳声不绝。“神扇一挥,千鬼追魂”,果然传闻非虚,厉鬼所过之处,必将化作人间炼狱,永世不得翻身。
眨眼之间,飓风已隔咫尺,迫在眉梢。万雄天退无可退,果断用尽全力挥出一刀,杀气冲天。
一刀挥下,万籁俱静。
晚霞依旧。
山河依旧。
绚丽多娇。
老头蹲在树下不停咳嗽,慢慢咳出鲜血。
一刀。
仅仅用了一刀。
夕阳一刀。
一刀断黄昏。
“我输了。”老头缓缓吐出三个字。
万雄天将头往后一扭,双手向前一拱,底气十足,道:“承让了。”
经此一役,南宫世家强弩之末,“夕阳山庄”一统中原。万雄天自封中原盟主,只待自己元气恢复,收服八方将指日可待。
龙凤山庄。
位于东南松岩山下,四季分明,气候宜人。
此时已是寒冬,淫雪纷纷,天地间已披上一层厚厚的棉袄。龙凤山庄自远处看去,恰似一只卧在棉花上的可爱小绵羊。
既似“绵羊”,又为何取名“龙凤”,为何不叫“绵羊山庄”?岂非胡诌?
此言并非无理。然而昔日第一任庄主龙裔并不这么想,他取名“龙凤山庄”,乃喻以“生子为龙,孕女为凤”之意,意在警示家族世代当怀龙凤精神,无论治乱,皆须自强不息。
自上任庄主、驾鹤西去,如今山庄凋零,在武林中人微言轻,难以抬头,只能于日常中强颜欢笑,与同道中人和睦相处。
当此之时,正是需要人人挺起胸膛,摒弃萎靡,愿做人中龙凤的时候。这也正是现任庄主龙昌苗所想的。
龙昌苗坐在铺着貂皮的龙椅上,意气风发,三分微笑,慈和中透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威严。他已年近六旬,儿孙绕膝,但他依然精神抖擞,不输少年。
他的目的还没有达到……
他的目的还远远没有达到。
但他的理想已开始。
他发誓要在自己有生之年,夺回属于自己家族的尊严。
“人,只要有理想,随时开始,都不会晚。”
年且六十……
确实不会晚吗……
“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……”
龙昌苗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。
“随时开始,都是最早。只要活着,就还有希望。”
他的亲信司马旦侍立于龙椅左侧,此人三十岁上下,向来严肃、冷酷,形同木偶,忠心护主,常与龙昌苗形影不离,或行事独来独往,在山庄中地位极高,除了龙昌苗本人,无人敢随意使唤。
阶下,大厅两旁列坐着分守地支十二门的堂兄弟,以及他的三个儿子:大少爷龙飞,三十五岁;二少爷龙毅,三十三岁;三少爷龙圣,三十岁。
大少爷素来散漫,不学无术,对家族事务漠不关心,每日只与友人游山玩水,饮酒作乐;二少爷勤俭持家,唯父命是从,最得龙昌苗心,是家族继承人的不二人选;三少爷缺乏主见,行事优柔寡断。三人各有一子,二少爷成亲最晚,故孩子也最小,年方六岁,唤名龙洵。
当下见厅上众人着装裹得严严实实,龙昌苗关切道:“近日天寒,诸位要看管好自家身子,才能更好地为家族效力。”
客套过后,他接着道:“如今虽天寒地冻,但仍旧有一桩买卖是不得不做的。”
守卫丑门的龙二爷不禁道:“三弟,如此恶劣天气,不知是谁家买卖,却这等要紧?”
龙昌苗道:“二哥不知,此桩买卖本是上月便可交割清楚的,只是马家迟迟不肯动身,说生意正兴隆,我等也不好催促。”
龙二爷道:“哦,原是这桩买卖。马家糊涂不说,只是风雪交加,车马难行,却如何运回?不如叫他家将所挣银两换成银票便可,何必劳师动众?”
龙昌苗道:“二哥此言差矣,如今江湖尚未统一,银票五花八门,朝三暮四,几千两银子若兑为银票,将无端损失几百两甚至上千两,岂可当作儿戏?”
龙二爷不再说话。
守卫寅门的龙四爷道:“不若叫他家雪后再运回,也可免去诸多不便。”
龙昌苗微笑道:“此法愚兄亦曾想过,只是由旺达市到马家,相去万四千里,唯恐这雪化再运回时,春节也过去了?”
龙四爷点头赞同。
见无人再问,龙昌苗道:“如今只剩马家、杨家、田家与我交好,实宜珍惜,朋友有需,当不辞辛劳而助之,何况事后人家会给我们三百两酬银,此事不可再推托。列位是否有合适的人选,前往护送,助马家一臂?”
众人窃窃私语,讨论路途艰险、强盗颇多等事,未得结果。
二少爷龙毅忽起身道:“孩儿愿意前往。”
龙昌苗大喜,道:“好。”
龙毅与众家丁乘车马十日,赶至旺达市时,雪已停,路面已结冰,正适马车行驶,于是与马大少一起,驾着车马,原路返回。
一路相安无事,并无异常。
这日到达一线谷,已是黄昏时分,前方近处已无客栈,又无藏身之所,于是就谷中宿歇。旅途劳顿,大家生罢火,卧在火堆旁,很快便进入了梦乡。
竟不知睡了多久,龙毅在梦中仿佛听闻有人在喊“救命”,哭嚎之声甚哀。他猛然睁开眼,眼前的一幕顿时吓破了他的胆。
只见几条巨型怪物,状如眼镜蛇,却头上长角,身上长脚,脚上的巨爪锋利无比。它们正用爪掌撕扯着嘴边的尸体,鲜血与口水参合着从嘴角哗哗流下,样子可怖已极。
他也用尽力气喊出了一声:“救命……”
梅花开得正艳。
腊月里的梅花,象征着傲骨、绝不低头的气节。
龙昌苗喜欢梅花。
他坐在亭子里,悠闲地握着酒杯,内心却异常不安。
已过了整整二十二日了。
以毅儿的办事效率,不应超过二十一日的。
“司马旦,你去看看吧!”
车还在,银子也在,人与马却消失了,地上的血肉东一块西一块。司马旦的脸已因极度恐惧而扭曲,他从未因为任何情况而丝毫惧怕过。
得知一行三十余人尽于一线谷死于非命的消息,两家都极为悲痛。
马大少是马家的直系独苗,勤于家务,又擅长经商,正是马家可以富强的唯一希望。马家上下披麻戴孝痛哭七日,以致哀悼。
龙昌苗全身颤抖,脸上痛苦的表情,似哭又哭不出。他颤抖的手轻抚着司马旦捡回来的剑。他抚摸着这把剑,就像抚摸着自己最心爱的孩子。他已老了,为何老天还要这样折磨他?
难道,这也是一种考验吗?
考验了五十八年。
还不够吗?
一个人的意志再坚强,也不该考验他到五十八岁的。
他痛苦着,正小心翼翼地将剑放进棺材里。突然,一个女人飞跑过来,将脖子望剑锋上一抹,正好倚着剑躺在棺材里。
龙昌苗坐倒在地,从呆滞的目光中看出,他已悲痛欲绝。
龙飞与龙圣迅速扶住他,龙飞道:“爹,节哀吧!”
龙洵头戴孝巾,不哭也不闹,呆呆地跪在父母的灵位前。可怜他才六岁,便无父无母。龙昌苗看着自己的孙子,内心阵阵剧痛,不知不觉老泪纵横。
“洵儿,三天了,你不吃也不喝,陪爷爷回去吃饭好吗?”他颤抖着嘴唇道。
他缓缓走到孙子跟前,弯下身,伸出瘦骨嶙峋的右手去抚摸孙子的脸。
“不好。”他一惊跳起,立刻坐到孙子身后,双掌一运内力,源源不断将内力往孙子体内输送过去。“快,传郎中。”
司马旦知情况不妙,立马一个纵身,窜出门外。
孙儿的脸已全无血色,鼻尖上气息奄奄,只怕是也要死了。
春光明媚,一春去了,一春又来。
龙凤山庄内百花争艳,蜂蝶忙碌,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。
这日是三月十五,乃山庄庄主龙昌苗六十岁大寿,远近的名门望族纷纷前来祝贺,大厅中、广场上人头汹涌,热闹非凡。来贺寿的人中,有马家、田家、杨家等武林世交,也有平日偶尔有所往来的门派家族,彼此之间似友非友,只是前来稍稍应酬,以备他日不时之需。
山庄中一处别致的花园里,却是异常清静。花园中种着各种不知名的美丽鲜花,蝴蝶往来飞舞其间,恍若仙境。一名男孩正小心翼翼地向一朵大红花靠近,炽热的目光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花瓣上那只彩色的蝴蝶。
忽然,他双手一捂,可惜,却没能将彩蝶捂住。他似乎叹息了一声,随即环顾四周搜索其他目标。
“你在做什么?”
一个稚嫩悦耳的声音从花园边上的走廊传来。
男孩微微抬眼,便瞧见走廊上站着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女孩,女孩身着粉红衣衫,眉目秀丽,顾盼之间,甚是娇俏可爱。男孩心下暗暗喜欢。
女孩泛动双眸,充满期待地问道:“我可以过去和你一起玩吗?”
男孩心下愿意,嘴里却不回答,只是红着脸颊微微点头。
女孩脸蛋上露出一对笑涡,向男孩飞跑过去。到了男孩身边,便开心问道:“我叫杨羞月,你叫什么?”
男孩冰冷冷答道:“龙洵。我们一起玩吧。”
女孩甜甜一笑,重重点头道:“嗯。”
两人正准备玩,只见走廊上走来两名年纪比自己稍稍大的男孩。走在前面的男孩身着富家公子衣裳,走路大摇大摆,仿佛从不将人放在眼里。跟在他身后的是个仆从打扮、神情有些木讷的小厮。
那小厮一见到二人在园中,便开口道:“公子你看,那边有人。”
那富家公子一面骂“有人就有人,大惊小怪做什么”,一面转头瞧向花园。他先是上下打量了女孩杨羞月一眼,然后死死盯住低着头的龙洵,眼神带着一丝忌恨。于是摆着身子走过去,问二人道:“你们俩鬼鬼祟祟在做什么?”
杨羞月稚气的俏脸有些害怕地道:“捉蝴蝶。”
富家公子扫了花园一眼,随后将目光转移到龙洵身上。
龙洵仍旧低着头,盯着地面,动也不动。
富家公子拉住杨羞月小手,盈盈笑道:“他是个傻子,别理他,我们自己玩去。”
杨羞月将手挣开,委屈道:“我不去,我要在这里捉蝴蝶。”
富家公子一脸不屑,道:“蝴蝶有什么好捉?还不如跟我去玩好玩的。”
龙洵微微抬头,瞪了他一眼。
“嗯?你这个傻子,还敢瞪老子。”
富家公子飞起右腿,一脚踩在龙洵肚子上,龙洵肚子一阵剧痛,抱着肚子蹲在地上,痛苦中双目燃起怒火。
杨羞月娇嫩的面容满脸担惊,连忙制止道:“不要打了,不要打他,我和你去玩。”
“好吧,”富家公子本来还想再教训一下眼前的这个窝囊废,顺便活动活动一下筋骨,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你看看你自己,配吗?呸!”一口唾沫吐在龙洵的头上。
正在这时,走廊上又出现两个男孩,一个十岁上下,一个九岁上下,正和这富家公子差不多大。
“谁?竟敢在那里欺负我弟弟。”
两个男孩立马冲进花园里去,十岁上下的男孩冲在前面,两眼爆红,就像是一头见到了红幡布的疯牛一样。
“你是谁?为何欺负我弟弟?说。”十岁上下的男孩一把抓住富家公子的胸口,怒目圆睁喝道。
“老子叫田机,就是要欺负这傻子,怎的?”自称田机的富家公子使劲想要挣脱那只紧紧抓住自己胸膛的手,竟是没有挣脱,吼声却比对方还要大。
“田鸡?”十岁上下的男孩略带嘲笑地咬牙切齿道,“那你爹一定是叫母鸡,你娘一定是叫野鸡,你个垃圾,我打到你叫鸡。”
说着抡起拳头就是一通暴打,打得田机鼻青脸肿,喊爹哭娘道:“我要告状,我要告状。”
“你告呀,回去告呀,敢欺负我弟弟,我打死你。”又是一顿狂揍。
旁边的杨羞月早被吓得面无血色。那小厮也是被唬得魂飞魄散,面如土色,撒腿就跑。
十岁上下的男孩一眼瞥见,叫道:“龙思,别让他跑了。”
九岁上下名叫龙思的男孩立马跑过去,拦住那逃跑的小厮,那小厮见他长得比自己魁梧许多,便心虚站住,不敢再移步。
“敢说我弟弟是傻子,你个傻子,让我打烂你的臭嘴,”十岁上下的男孩又在田机的嘴巴上重重打了一拳,方才一脚将对方踢开,道,“滚,下次再欺负我弟弟,我一定打死你。”
田机哭丧着脸,连滚带爬,在小厮的扶持下溜出花园。只听从长廊上传来他的叫骂声:“你小子等着,你敢打老子,老子去告你。”
“你去告啊,在那里叫什么?”打了田机的男孩朝长廊尽头大声回道。
龙洵慢慢从地上站起来,神色中充满了敬意与崇拜,轻声唤道:“奇哥哥。”
原来适才打了富家公子田机的男孩名唤龙奇,乃庄主龙昌苗的大少爷龙飞之子,而同他一起的男孩龙思,则是三少爷龙圣之子。
龙奇、龙思、龙洵三人均是龙昌苗的直系孙子,打小在一起玩耍、练功,兄弟情深。而龙奇虽是年幼,但已常显兄长风范,每每保护家族中弱小弟兄,深得众弟兄敬重。且在习武上资质略高,故亦深得长辈疼爱。
从前,最聪明可爱、最得祖父疼爱的是龙洵,如今父母去世,一病之后,竟成了个人人讨厌的“傻子”,甚至人人想动手打他的理由,只是因为他“傻”。
傻,竟成了一种罪过,一种天理不容、人人得而诛之的罪过。
可怜他那幼小的心灵,如何承受得住这些。
他只想一个人“玩”,不愿见到那些讨厌他的人。
这样看上去,他倒是显得有些自闭和孤僻。父母去世两年以来,一直都是这样。甚至有时候,他都觉得陌生人也瞧不起他。
可是在他心里,奇哥哥和祖父都是很好的人,是当今世上最好的人。